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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 11:4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资源登记、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运维,拟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及操作规范,指导区县(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

信息岗

专技

1

负责不动产信息化运维、建设及业务需求分析

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与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专业;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注:1.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合格证明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6:00

  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