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专业人员,充实红十字会人才队伍,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编办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州红十字会党组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州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黔西南州红十字会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考聘工作的指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红十字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职位及职数
黔西南州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2名。详见《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截至2023年7月26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及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受专业限制;具有县级及以上党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红十字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抽借调、跟班学习)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报考者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后方可报考;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到报名时);
2.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5.近期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7.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须提供自动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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