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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芜湖市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3-12-18 15:1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下半年南陵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发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2023001岗位、2023002岗位和2023003岗位的,应分别具有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证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证书和药学初级(师)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书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上述规定的证书,2年内未取得规定证书的解除聘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县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除外;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2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将材料发送邮箱(nlxzyy123456@163.com)。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3-2392708。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章)。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根据任职要求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的扫描件。暂未取得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证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证书和药学初级(师)证书的,应书面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两年内未取得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证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证书和药学初级(师)证书的解除聘用,提供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