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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人)
2022-11-12 13:0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组织方式

  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芜湖市繁昌区委组织部、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组织报名、笔试工作,资格审查以及笔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及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方案、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统一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8:00至12月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电子照片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同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芜湖市繁昌区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