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天心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人才、名优特教师1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应聘天心区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的教师考入之后,应在大队辅导员岗位上连续服务5年及以上(提拔使用者除外)。
4.招聘录取人员进入我区后,可以一事一议,尽可能帮助解决相关困难。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特殊人才岗位:5名
1.初中武术教练岗位:1名
2.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3名
3.小学音乐(声乐)教师岗位:1名
(二)中学名优特教师岗位51名
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心理信息合计
高中11114
初中101061123421411147
(三)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94名
学段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心理信息合计
小学3523788722294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特殊人才岗位:
(1)初中武术教练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中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2023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2)小学大队辅导员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学科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小学大队辅导员的任职经历,且2023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小学担任大队辅导员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3)小学音乐(声乐)教师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与招聘岗位一致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2023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小学担任与招聘岗位一致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2.名优特教师岗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中小学(含公办、民办,下同)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2023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中学教师经历不可用于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一致教学(或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注:截至2023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3.年龄:
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
(1)应聘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者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特殊人才和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特殊人才和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