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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11-10 11:51: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的通知(邢办字[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邢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1年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内容主要为在所属责任区不间断巡查,发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并上报、核查。

  2.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6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9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邢台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网址: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8:30至11月22日17:30。

  交费时间:2021年11月16日8:30至11月23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考生操作指南》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