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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三批招聘公告(硕士岗位工作人员)
2023-10-12 12:52: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美术学院事业发展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河之滨,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美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18个本科专业。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美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依据“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当代结合、艺术与人文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学科发展理念,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中国特色、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一流美术学院。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3年10月10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23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表(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则上须在报到之日前取得。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容缺后补”机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1.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