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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唐山师范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3-10-09 09:21: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单位对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3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拟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8.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1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