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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二次招聘公告
2022-09-25 17:5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2年二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是一所直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附属于河北师范大学的十二年一体化管理的学校,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任务。学校现有在职教师178人,在校中小学生近3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6年9月22日至2004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拟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即中学政治教师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2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2.高校毕业生含: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要求国内毕业生与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签订就业协议书,2022年9月22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留学人员要求2022年9月22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教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学校办公室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学校办公室。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