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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08 14:4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15日(报名首日)。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5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30比例时,超过的招聘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经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