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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闽侯县教育局招聘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4-02-27 09:39: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闽侯县教育局定于2024年3月举办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48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24年3月4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3月4日8:30至3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3月18日8:30至3月19日17:00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3)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栋31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征得闽侯县教育局同意后,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结束后,3月21日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可在3月22日8:30之后开始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考核: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办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内容为片断教学,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招聘岗位附表中,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