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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连江县招聘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4-01-24 14:2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拟面向2024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下同)发布。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17:00,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扫描本公告附件中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的岗位有多个用人学校选项的,在选岗时,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人学校。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连江县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8楼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22137699。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2.面试时间:2024年2月3日。

  3.面试地点: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凤城校区。

  4.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6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3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6.聘用成绩采用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7.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