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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市沭阳县第二批次选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06-21 21:3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保障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沭阳如东中学决定公开选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3年第二批次选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对象

  2023年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说明:

  1.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3年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或者研究生阶段是师范类普通高校即视为符合报名条件。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留党或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沭阳县委组织部、沭阳县纪委监委、沭阳县委编办、沭阳县人社局、沭阳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选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2日

  报名地点:沭阳如东中学

  报名、资格审核等均通过联络招聘学校经办人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3年第二批次选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5)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习成绩单》;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

  (7)2023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2022年毕业生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8)满足《岗位简介表》中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说明: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沭阳县人社局会沭阳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