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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12-18 15:21: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须能够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24∶00;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18日-1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