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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12-18 09:33: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5.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8.报名时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辅导员01

专业技术岗

15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需入住学生公寓

2

辅导员02

专业技术岗

15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需入住学生公寓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8:30-2023年12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8日8:00至12月30日17:0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登陆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