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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生态环境局8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2 16:33: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生态环境局8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本公告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请考生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sthj.chengdu.gov.cn)“政务公开”栏目“机构设置”的“直属单位”板块查看招聘单位介绍。

  (二)成都市污染源监测中心派出监测站基本情况:青白江、新都、双流、温江、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监测站为成都市污染源监测中心派出监测机构,主要职责为:承担上级下达的本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监测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环境质量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污染纠纷的监测;接受外部委托的监测业务;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储存辖区内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建立环境监测和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编制、发布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及各环境要素质量报告等;负责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手工样品采集、运输、流转;完成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咨询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2024年度成都市生态环境局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定向岗位面向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