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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1-19 10:0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和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监测与科研中心隶属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与管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的编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等技术支持;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经济损失评估技术支持;生态保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干旱半干旱与荒漠化区域及多泥沙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研究和应用;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监测与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

  (二)科研所隶属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划、水功能区划、生态补偿方案的编制研究、咨询评估;研究和指导开展流域水功能区划及污染管控单元划分;流域纳污能力核定测算和编制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省区相关方案审查技术工作;开展流域河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修复、生态扩容、生态环境协控与监督、生态流量保障、环境应急处置等研究和技术方案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材料设备等研发、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科技合作交流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科研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

  监测与科研中心、科研所办公地点均在河南省郑州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入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黄河流域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

  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