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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30人)
2023-10-30 20:37: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组字〔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定陶区公开招聘30名全日制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录岗位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六)具有菏泽市定陶区常住户籍(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迁入,登记时间、登记机关以户口本为准);

(七)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具有定陶区镇(街道)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现役军人;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等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届时点击打开“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入口”图片飘窗,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反馈理由。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1月11日16:00前及时与定陶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30-2118068)。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到区民政局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