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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浈江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 09:4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及《关于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韶浈机编办函[2023]13号)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浈江区10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韶关市各县<市、区>(浈江区除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集中公开选聘1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选聘范围为韶关市各县<市、区>(浈江区除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选聘浈江区10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选聘要求详见《浈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部分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选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6.韶关市各县<市、区>(浈江区除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已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以下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年限、试用期限等有限制性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47)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3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所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上传: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2.《浈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须本人手写签名且相片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原件电子版。

  3.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原件电子版、岗位聘用证明原件电子版,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原件电子版。

  4.《浈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4)原件电子版(手写签名)。

  5.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电子版。

  (四)资格初审

  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12月14日-12月22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自行到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