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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三门峡陕县财政局等10部门招聘45人公告
2013-09-12 11:53: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013年陕县财政局等10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县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单位申请,结合工作实际,报经上级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为陕县财政局等10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陕县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父母一方或夫妻一方在陕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及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附件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专业资格、户籍等有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9月24日符合该项条件。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陕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府西200米);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领导签名同意的报考证明。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笔试分数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①参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③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由教体局出具证明;③大学生村干部须由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④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工作结束后, 9月27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复核,进一步确定加分资格。

3、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经过核查后,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报考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2013年陕县财政局等10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现场采集信息。

5、收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每人30元及信息采集费12元,共计42元。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属于核销和核减的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重新选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