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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招录临聘人员公告
2019-07-24 21:3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经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3名,具体工作岗位由区医保局进行安排。

  三、招录范围

  户籍地在璧山或在璧山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类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计算机类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按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不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侦查、调查的;

  5.有法律、法规、纪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26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录临聘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电子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非璧山户籍人员《重庆市居住证》等佐证材料的图片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46095423@qq.com,统一名称为:xxx(报名者姓名)璧山区医保局公开招录临聘工作者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初步审查。区医保局结合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由区医保局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审查。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B栋308室)。联系电话:41696515。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录临聘工作者报名表》1份(见附件);(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1张,非璧山户籍人员还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但须出示相关报名资料、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照岗位需求和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进入考试人员,进入考试人员需本人现场领取《准考证》。符合条件考试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事宜于7月29日前在璧山网(http://www.bswxw.com)公布。

  (三)考试及测评

  (1)考试

  考试分值100分。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为Word文档编辑和Excel电子表格运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暂定在7月底或8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不受该比例限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