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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招聘公告
2022-12-02 15:56: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非遗业务指导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工作职责

  (1)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2)组织实施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指导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和系统、行业相关单位的保护工作相关业务;

  (3)分工或合作完成部门承担的非遗记录采录、宣传推广、申报评审、展览展示、活动组织等各项非遗保护日常工作,做好业务工作资料收集并及时归档;

  (4)参与所在专业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分中心和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民俗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新闻学、设计艺术学专业,身体健康;

  (2)热爱非遗工作,具有良好的人文艺术素养、学术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了解与非遗相关的各项法律、政策和法规;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英语证书;

  (4)有一定的项目策划与执行经验,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整体思维能力;熟悉传播平台与手段,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宣推;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善于沟通和协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非遗工作和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及其保护工作业务者优先。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已参加今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的应届毕业生,目前已有工作已缴纳社保的,不受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16:00止。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提交的附件材料与岗位要求须匹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4)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