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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第二批次:非气象类岗位)
2023-12-22 16:06: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非气象类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辽宁省气象局设10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14个市气象局,其中1个副省级市、1个计划单列市和12个地市级气象局,52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非气象类岗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非气象类岗位)》(附件1)。专业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2)认定。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范围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其他考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考生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zp.cmatec.cn)”进行注册报名,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至2024年1月9日17时。

  3.报名提交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扫描件,2022年、2023年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2023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涉及报考生源地岗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上述材料打包上传至“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成绩单附件”。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气象局将根据招聘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考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