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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气象部门招录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2-11-21 12:43: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现就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招录应届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气象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三)2022年、2023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其中,海外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录方式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毕业生招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毕业生和报考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非直接面试岗位的毕业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毕业生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zp.cmatec.cn)”进行注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至2022年12月6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毕业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毕业生提交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对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办法》可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对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辽宁省气象局负责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毕业生。

  (三)笔试

  1.笔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非直接面试岗位的毕业生。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4.参加笔试的应聘毕业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气象局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点对点发送给考生本人。

  (四)面试

  1.面试人选。对于招录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的岗位和市气象局直属单位招录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的岗位,根据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最后1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均确定为面试人选。对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毕业生和报考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毕业生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3.面试资格复审。应聘毕业生须于面试当天(具体时间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简历(通过报名系统打印1式5份)、本人成绩登记表(1式5份,用记号笔涂掉姓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涉及报考生源地岗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毕业生还应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应聘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