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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2 17:28: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切实加强我区粮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有粮食企业发展需求,拟向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3年薛城区粮储系统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企业安排,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知识水平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符合招聘条件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6、具有枣庄市薛城区户籍(拥有薛城区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沙沟镇、周营镇、新城街道所辖村<社区>户籍),且需在2023年9月12日前取得;

  7、考试成绩加分条件:对报考保管员、粮油保管员岗,持有粮油质量检验员或粮油保管员证者在笔试成绩处加10分,以上资格需在2023年9月12日(含)前取得。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12日。

  9、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③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⑥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⑦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⑧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⑨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1: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ue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户口本(需要上传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1:00

  公司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9月15日16:00后(报名最后一天),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