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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英才进广饶”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企业招聘简章
2023-03-01 15:5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突出人才引领“四链”融合,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2023年组织实施“英才进广饶”服务企业引才计划,引进部分高学历层次人才到广饶县内企业、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从事科研创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与岗位

  共引进33名,其中,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3名,选派到县内企业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10名,选派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开展科研创新工作。详见《2023年“英才进广饶”服务企业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

  二、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部分专业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B—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双一流”高校指: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所列的院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

  国(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在东营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含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数量限制(不占用招聘计划数)。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3年3月10日,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对2023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核评价,相关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应在2023年3月10日前(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除外)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事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