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县决定公开招聘聘任制农村教师70名。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保教人〔2019〕46号)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高阳县户籍或生源地为高阳县或配偶户籍为高阳县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非高校毕业生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3年10月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高校毕业生考生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任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能取得的,予以解聘。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在高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满10年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7.根据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小学体育岗位为优秀退役军人设置1个招聘名额。
8.凡涉及到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截止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日(含)。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高阳县在编在岗教师或已通过高阳县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至其他岗位。调整原则如下:①小学体育C岗报名人数未达到1:3时,调整至小学体育A岗。②其他岗位在本岗位A、B岗之间调整;如果本岗位调整之后仍存在空岗,按如下顺序平均调整至小学语文A岗、小学语文B岗、小学数学A岗、小学数学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