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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 11:42: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中心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直接面试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于2019年1月由自治区党委编制办公室批准设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面向东盟地区的地质矿产调查、地学研究合作、矿业合作、地学能力建设、地球科学重大问题联合攻关;承担中国-东盟地学矿业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参与编制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心业务上主要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属各中心(院、所)、国内相关地学研究机构、高校等与东盟各国矿业管理部门、地质调查、地质科研机构等,面向东盟地区、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各国,共同组织实施各类地学合作项目。

  中心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打造建成中国-东盟矿业领域“政策研究与高官对话、地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矿业投资与技术合作、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成果服务与信息共享”等5大平台,推进区域地学矿业一体化发展,构造中国-东盟地学共同体,支撑服务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在读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1)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发布地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以及在我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

  (2)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信息发布地址: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以及在我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