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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1-12-09 12:47: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1年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1985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详见岗位要求。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2月2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至2021年12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者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等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不可再更改所报岗位。

  4.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