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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1-26 14:43: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大型综合性医院,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东大学新型直属型附属医院,规划床位3360张,设有蟠龙山院区、历山院区、鲍山院区,中心围绕“强综合、尖专科”的学科定位进行“一中心多院区”的专业合理布局。中心以“做护佑人民生命的健康卫士”为使命,彰显社会责任感,公益性尤为突出。中心医疗技术水平高端定位,引进院士团队以及国内顶级专家,联合省内知名专家,打造了高层次专家技术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便捷、可及的优质医疗资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执业证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2月。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3月7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2月22日11:00—3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2月22日11:00—3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gwlc.com/),点击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单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报名信息。2024年3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