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简章(49人)
2021-05-27 17:38: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省属公立医院,由山东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整合组建,主要承担全省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救治,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全省结核病预防控制等任务。中心诊疗服务能力全面,在重症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结核病、肝衰竭、门脉高压介入治疗等方面较为突出,设置了传染病重症医学科、结核科、呼吸科、胸外科、呼吸内镜诊疗科、重肝科、呼吸介入中心、门脉高压介入科等专病、专项科室。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9人,其中副高级岗专业技术人员5人,中级岗专业技术人员10人,初级岗专业技术人员3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往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5月27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需考生提供的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xkyy.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面向高级、博士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将不定期在官方网站通报招聘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及电子版直接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人事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1年9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9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均需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