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1年辽宁辽东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1-04-08 22:31: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6月30日及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elnu.edu.cn/)上统一发布。

  本次招聘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3),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辽东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rsc@el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序号-姓名-学位学历-应聘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关材料(电子版,除基本信息汇总表外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档,且招聘报名表请同时发送签字扫描的PDF文档和电子信息文件):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填写完整的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有效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工作证明:应聘岗位如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证明扫描件;

  3.其它证明:应聘岗位有其它要求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考核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专业不符者,不能参与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考核或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el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校网站(http://www.elnu.edu.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