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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 (含高层次人才)公
2024-05-01 10: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