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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2-19 14:2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中心、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