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我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衢江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衢江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岗位1 |
6人 |
男性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岗位2 |
6人 |
女性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岗位3 |
6人 |
男性 |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岗位4 |
6人 |
女性 |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衢州市生源或户籍(以报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6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视同对待。
毕业5年以内是指2018年-2022年期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6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视同对待。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公布核减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11月24日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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