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2024-04-01 10:1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其它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二)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3月2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汇总为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481987396@qq.com。

  报名所需材料:

  (1)《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本人亲笔签名扫描件各1份);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资格初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者。

  (二)考试方式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理工科基础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