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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1 11:48: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是金华市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养护、医疗康复治疗、安宁疗护、营养保健指导、心理咨询服务的综合型养老福利机构。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市福利中心护理院及市民政局参考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3.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11日,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

  (5)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4年应届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专业问题由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及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月13日17时

  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月13日17时。

  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3月11日9时——3月13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