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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
2023-11-07 13:04: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人才引进工作安排,在第一阶段七所高校现场引才基础上,现面向全国开展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原则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及全市重点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对象

  “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按引进对象不同,分别进行“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和“佳人聚佳”人才引进:

  1.“才聚三江”人才引进面向全国高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佳人聚佳”人才引进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驻佳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其他高校佳木斯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企业面向全国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

  三、引进数量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各类人才437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13人(“才聚三江”83人、“佳人聚佳”30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0人(“才聚三江”103人、“佳人聚佳”47人),企业计划招聘17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3)、《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4)、《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5)。

  市本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佳人聚佳”、“才聚三江”人才引进,请关注佳木斯先锋网、“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3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8.专科、普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2022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9.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