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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2022-12-14 15:00: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用编计划,西乌珠穆沁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5名(事业编制),其中: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2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项目岗位附件1、普通岗位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3日(不含)至2004年12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7.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9.教师资格证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10.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1.根据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设10个项目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凡是到报名开始日(2022年12月13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普通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