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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贯通培养项目基础教育阶段高中教师招聘32人公告
2016-05-24 20:41: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始建于1985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审定核准独立设置的市属公办高职院校,隶属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院秉承“质量为本、创新为魂”的办学理念,坚持“明理笃行、惟精惟一”的办学宗旨,三十余年来,学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先后被评为“北京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是全国唯一一所同时拥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高职院校,2015年成功组建了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1992年至今连续获得“首都文明单位”,1997年至今连续获得“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至今连续四届蝉联 “全国文明单位”。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2016年学院正式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贯通培养试验项目采用“2+3+2”的七年贯通培养模式,基础教育阶段2年,引入北京十一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使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高职教育阶段3年,利用我院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本科教育阶段2年,由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贸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进行本科培养,使学生接受优质本科教育。2016年计划招生400人,涉及城市安全运行、现代服务、人力社保3个专业大类。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基础教育阶段高中教师32名(事业编制人员),同时外聘教师若干名。

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4人,物理教师 3人,化学教师3人,历史教师3人,地理教师3人, 政治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音乐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在职人员,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也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非京籍在职教师需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并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具体请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1.应聘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初始学历到最终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博士)成绩单、高中教师资格证、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科研立项、结题证书(证明)等。

2.投递方式:请将应聘材料扫描件、简历、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起投递到招聘邮箱,扫描件、简历、报名表需压缩在一个文档中,邮件标题示例:数学教师-姓名-学校-学历-专业。招聘邮箱:gzb@bvclss.cn。

(四)招聘程序

1.资格预审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等考核内容

(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科素养、科研能力、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熟悉程度等。

面试及专业测试时间学院将在5月下旬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4.确定人选

根据对应聘人员的全面考察选定拟聘人选进行政审,对政审通过人员进行拟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