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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洛阳市孟津区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23-09-05 17:0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镇(街道)机构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事业单位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的在编在岗人员选招一批充实到镇(街道)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优秀人员到镇(街道)一线岗位工作。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选招计划

  本次计划选招20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名额

  

名额

  

名额

城关镇

8人

朝阳镇

13人

河阳街道

10人

白鹤镇

18人

常袋镇

18人

吉利街道

14人

平乐镇

17人

会盟镇

17人

康乐街道

10人

麻屯镇

13人

送庄镇

20人

西霞院街道

7人

横水镇

20人

小浪底镇

15人

  

  四、选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招对象

  孟津区事业单位差额补贴及经费自理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身体素质、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愿意投身镇(街道)工作。

  2.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48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勤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3.在编在岗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选招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未过影响期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选招程序

  选招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单位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考人员填写《洛阳市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纪委派驻各主管部门纪检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区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编制审核。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地点: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办

  3.提交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

  (3)《报名表》(两份,需贴纸质版照片);

  (4)《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以上提供所有照片需同一底版。

  4.开考比例:拟选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招计划。

  5.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招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