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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老干部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1 16:33: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老干部教育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弥补人员不足,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2月27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当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放宽至报到日期前。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本人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于2024年2月2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3月2日16: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之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3月4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