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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潍坊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军事教练员公告
2024-02-28 17:19: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潍坊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军事教练员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潍坊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军事教练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五)潍坊市(含县市区)入伍或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具备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潍坊市入伍或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中的一种: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学校完成学业的;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大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被聘用的,本人要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否则不予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09:00—3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1日11:00—3月14日09: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1日11:00—3月14日09: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11:00—3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打印《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