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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江门鹤山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招聘公告
2023-12-20 10:0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鹤山市教育系统定于2023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编制内中学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场次进校园招聘在广西师范大学设点进行,合共招聘编制内高中、初中教师65名,具体科目如下:语文10名,数学11名,英语4名,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7名,历史6名,地理6名,物理9名,化学6名,生物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3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鹤山市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2月19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3.岗位表中列为不限的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在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5.港澳居民报考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经历年限、年龄要求

  本次招聘不设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12月19日),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四)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和学生证,就读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应届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者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面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附加学校证明)应聘,以上人员均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原件,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