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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7名)
2022-04-25 11:43: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即2022年5月10日)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2.根据《关于做好新会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次招聘推出岗位面向新会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凡报名时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可报名。新会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经新会区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士兵,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层次录取且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大学生士兵。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近两年内,在我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聘用)的人员;

  5.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近两年内辞职、被解聘等)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除外)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具有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