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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2022-04-08 22:3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管。依法承担药品、粮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农畜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创新研究工作,依法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相关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委托,对相关涉案产品进行检验、评估认定以及为相关单位提供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非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10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职业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需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和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邮箱:wfsjyjczx_rsk@wf.shandong.cn

咨询电话: 0536-3318390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5月6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电子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上述材料除原件为电子版的,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资料要求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不良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因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资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