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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1人公告
2016-12-06 18:3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聘用制事业单位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公开考核招聘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简介

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所需的质量标准复核工作,承担省内部分市(州)药品司法鉴定任务,为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存在行业、专业等上级规定的,须符合其体检标准。

4.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获国家认可。学历(学位)最迟2017年7月31日毕业(授位)。

5. 18-35周岁,即1980年12月2日—1998年12月1日出生。

(二)具体条件(附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2.曾被开除公职;3.曾经违法生育;4.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5.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6.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8.现役军人;9.应当回避(见本文第五部分);10.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88/)和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dy-fda.gov.cn/)上发布公告。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附件1)原件1份,未就业保证书(附件2)或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报名,接受资格审查。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须持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书(附件4)、学位证明书(附件5)原件1份进行资格初审、复审,资格终审时须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

2. 报名时,由德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核。考核包括:实验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下称面试)。

3.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的,降低到1:1比例开考。

(二)考核与考试

1. 内容(附件)

2. 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参加实验能力考核。

实验能力考核结束后,以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再按实验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末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缩小面试比例或实行等额面试。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 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考核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以实验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考核与考试结束后在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dy-fda.gov.cn/)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四)考察与公示

由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