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选聘公告
2023-08-18 08:50: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五)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面试通知书》,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1.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报考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

  2.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在考察或聘用环节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选聘名额的,可另行选聘,也可申请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备案后,招聘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