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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冈蕲春县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公告
2024-01-31 20:51: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市委议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驻黄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41号)、《市人民政府、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6日核准备案,拟在蕲春县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2人。单位、岗位及条件见《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1.蕲春县县级驻军军人未就业的随军家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其它必需条件。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④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由各驻蕲春部队将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条件通知到随军家属或配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蕲春县人事考试院。

  4.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驻军军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2份)及批准家属随军材料(含批准文书及书面证明材料)、驻军军人任职命令、立功通令复印件(须加盖有批准权限单位政治机关公章)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经各部队政治机关初审后,进行现场报名。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及军人综合素质评定、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军人综合素质评定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负责。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法律、管理、职业道德、国情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按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2月6日9:00-10:30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