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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31 11:51: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抚顺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抚顺市事业单位拟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此次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军分区本级随军家属招聘2名。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需为驻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具体条件为:驻抚部队官兵(包括军官、文职人员、高级士官)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并且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官兵的配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的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fsrs.fushu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0月31日8:00至11月2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93)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学历证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于2023年11月1日8:00至11月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9日10:00至11月11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成绩汇总,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七)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